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 外语外贸学院! 电话/传真:020-38458019

外语外贸学院

政策指南 首页:政策指南

政策指南

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相关资助政策

评优篇

一、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

评选对象:本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学生(在校就读一学年以上、未进入毕业学年),不包括旁听生和在本校继续教育学院学习的学生。

奖励标准:一等奖学金2000 元/人;二等奖学金1200 元/人;三等奖学金600 元/人。

评选时间:每学年第一学期(10月左右)。

参评条件、评定方法及评定名额:具体参见学生手册《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学生奖励实施办法 优秀学生奖学金》。

二、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特长荣誉奖

评选对象:本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学生(在校就读一学年以上、未进入毕业学年),不包括旁听生和在本校继续教育学院学习的学生。

评选时间:每年的12月左右。

参评条件、评定方法及评定名额:具体参见学生手册《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学生奖励实施办法 特长荣誉奖》。

三、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优秀毕业生奖学金

评选对象:本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学生(进入毕业学年),不包括旁听生和在本校继续教育学院学习的学生。

奖励标准:800元/人。

评选时间:每学年第二学期初。

参评条件、评定方法及评定名额:具体参见学生手册《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学生奖励实施办法 优秀毕业生奖学金》。

助学篇

近年来国家和我省密集出台相关资助政策措施,已建立起覆盖学前教育至研究生教育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从制度上保障了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高等教育阶段形成了以政府投入为主、高校落实责任、社会积极参与三方共同支持的多维度多渠道的资助体系,建立了以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为主,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勤工俭学、学费减免、社会资助和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的“绿色通道”制度等有机结合的资助政策体系。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的当天,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报到。入校后再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核实认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其中,解决学费、住宿费问题,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解决生活费问题,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勤工助学为辅。

以下是我校的相关资助政策简介:资助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必须经过我校困难认定和量化,同时进入我校家庭经济困难数据库。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实行民主评议和学院评定相结合的原则(详细认定条件及流程参见学生手册《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

一、国家助学贷款

贷款对象:我校国家助学贷款的贷款对象为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五年制的一、二年级学生暂不列入贷款对象。

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款金额原则上专科生每生每学年最高申请金额不超过8000元。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贷款利率和国家有关利率政策执行。贷款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的两年内只还利息不还本金,毕业后第三年开始偿还本金。

我省高校在校生可在就读高校申请助学贷款,考入外省的学生可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申请(详细申请条件及流程参见学生手册《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法》)。

办理时间: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初,具体请留意通知。。

二、国家奖助学金

1. 国家奖学金

奖励对象:我校国家奖学金的参评学生须是我校全日制二、三年制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特别优秀的学生或五年制五年级品学特别优秀的学生(详细评选条件及流程参见学生手册《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

奖励标准:每人每年8000元。

评选时间: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初(约9月下旬),具体请留意通知。

2. 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对象:我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参评学生须是我校全日制二、三年制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或五年制五年级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详细评选条件及流程参见学生手册《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办法》)。

奖励标准:每人每年5000元。

评选时间:每学年第一学期(约10月中下旬),具体请留意通知。

3. 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我校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我校全日制二、三年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五年制四、五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详细评选条件及流程参见学生手册《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

资助标准:每人每年3000元。如资助标准有调整,由广东省财政厅、教育厅确定。

申请时间:每学年第一学期(11月初左右),具体请留意通知。

三、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

资助对象:我省当年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

资助标准为:3000元/人(符合条件的新生提交申请材料,各二级学院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办法进行认定和评审,详细评选条件及流程参见学生手册)。

申请时间: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初,具体请留意通知。

四、学校资助措施

1.“绿色通道”

全日制普通高校对被录取入学,家庭经济确实困难、无法缴纳学费的新生,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2.勤工助学

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自己的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学生参加勤工助学的时间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最低小时工资原则上不低于每小时10元(详细申请条件及流程参见学生手册《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方法》)。

3. 学费减免

对全日制普通高校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法缴纳学费的学生,特别是其中的孤残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及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试行减免学费政策(详细评选条件及流程参见学生手册《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减免实施办法》)。

4.其他资助政策

高校利用从事业收入提取的资助资金、社会组织和个人捐赠资金等,设立奖学金、助学金,用于奖励和资助本校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