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专任教师参加企业实践管理办法》(粤外艺职院人〔2013〕183号)精神,现将2016年暑假教师参加企业实践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位老师仔细研读《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专任教师参加企业实践管理办法》,结合自身情况及工作实际参加实践,实践单位必须是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或事业单位,参加实践内容原则上须与专业教学紧密结合。
2.根据《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专任教师参加企业实践管理办法》,参加企业(含小学、幼儿园)实践的时间每三年累积不少于三个月,尽量安排在寒暑假。新参加工作无企业工作经历的专任教师,第一年必须到企业参加不少于两个月的实践(每个月为22个工作日)。请还未达到实践要求的老师积极参加。
3.参加企业实践工作的教师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实践计划(方案),并填写参加企业实践申请表(见附件1,实践日期请具体写到哪天),于7月1日之前将申请表交所在教研室主任并填写汇总表(附件3)于7月1日12:00之前发到linman@gtcfla.net;各教研室主任审核申请表签字后于7月4日交到学院办公室,学院将于7月4日下午上交学校人事处,人事处在暑假期间组织专人进行不定期突击检查。
4.实践活动结束后,参加企业实践的教师应于8月29日之前向所在教研室主任提交由实践单位签章的企业实践情况鉴定表(见附件2)和实践总结以及其他实践成果,教研室主任审核签字并于8月31日之前交到学院办公室,学院将于9月2日之前提交学校人事处。
5.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期间有参加社会实践的老师需填好社会实践鉴定表,并于7月1日之前交所在教研室主任审核,各教研室主任审核签字后于7月4日交到学院办公室。
请参加企业实践工作的教师应按实践计划认真完成实践内容,实践活动结束后人事处将按照《专任教师参加企业实践管理办法》进行考核。
应用外语学院
2016年6月27日
学院专任教师参加企业实践管理办法【2013】183号
附件1.专任教师参加企业实践申请表
附件2.专任教师参加企业实践情况鉴定表
附件3: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教师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计划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