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荐遴选广东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校(园)长省级培训项目评审专家库成员的通知》(粤教继办函〔2016 〕17号)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范围
推荐对象为熟悉我省教师培训工作,长期参与我省教师培训工作的省内外高等学校、教师培训机构、教科研机构和电教部门的培训专家、学科专家和技术专家,中小学校和幼儿园一线优秀教师、正职校(园)长。优先推荐“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 简称“国培计划”)专家库成员、全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专家库成员、广东省中小学教师及校(园)长工作室 主持人、广东省中小学新一轮“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优秀学员。
二、推荐对象和基本条件
1. 承担过地市级以上教师或校(园)长培训任务,培训经验丰富,培训效果突出。
2. 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 、教育科学研究或 办园治校能力,是本地区公认的学科 带头人或骨干教师、校(园)长。
3. 一线教师、教研员和 校(园)长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高等学校专家原则上应具有正高级职称。
4. 熟悉教师培训业务和政策 ,师德高尚、公道正派、原则 性强,身体健康。
三、推荐名额
(1)高校推荐:推荐 5人(学科专家1人,培训专家 1 人,网络技术专家1人,音乐美术学科专家 1人,特殊教育专家 1人)。
(2)省级中职教师培训基地学校推荐: 推荐3人(其中学科专家或专业带头人2 人、培训专家 1人)。
四、材料要求
填写《中小学教师、校(园)长省级培训项目评审专家库入选推荐表》一式两份。申报时注明申报的类型(高校推荐或省级中职教师培训基地学校推荐)。
请符合条件并有意申报的老师于10月14日(星期五)上午12:00前将《推荐表》一式两份报送至学院办公室林蔓处,同时将电子文档发至xiaoli@gtcfla.net,逾期不予受理。谢谢!
应用外语学院
2016年10月11日
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荐遴选广东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校(园)长省级培训项目评审专家库成员的通知1-0
附件2:广东省中小学教师、校(园)长省级培训项目评审专家库人选推荐表